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付慧娟发布时间:2024-05-09浏览次数:778

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组织: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切实增强研究生育人工作成效,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研究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现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表彰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原则

奖项评选工作遵循民主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力求公平客观、实事求是。

二、表彰项目

(一)集体奖(6项)

1.综合奖(1项):优秀研究生会

2.单项奖(5项):政治引领单项奖、学风建设单项奖、文体佳绩单项奖、权益服务单项奖、优秀研究生自办刊物单项奖。

 (二)个人奖(2项)

1.优秀研究生干部

2.优秀研究生编辑

三、表彰依据及相关文件

(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办法》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分细则及申报表》

(三)《政治引领单项奖评分细则及申报表》

(四)《学风建设单项奖评分细则及申报表》

(五)《文体佳绩单项奖评分细则及申报表》

(六)《权益服务单项奖评分细则及申报表》

(七)《优秀研究生自办刊物单项奖评分细则及申报表》

(八)《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及申报表》

(九)《优秀研究生编辑申报表》

四、申报要求

各学院(中心)可同时申报多个奖项,其中申报集体单项奖数量不超过2个。各项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一)格式要求:电子版材料请以word文档的形式排版提交,严格按照最新修订的模板格式制作。

(二)字数要求:申报“优秀研究生会”的材料字数限2500字以内,其他集体单项奖的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申报个人奖项的材料字数限800字以内。可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附相关支撑材料。

五、表彰程序

(一)申报、初评

1.集体奖项由各学院(中心)根据2023-2024学年工作开展情况撰写申报材料并填写申报表。

2.“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者需依据申报基本条件和评比标准,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文件命名方式见附件八第六条),向所在学院(中心)或校级研究生组织申报。向学院(中心)申报的,由学院(中心)按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初评,在学校规定的表彰名额内产生初评名单(具体名额另行发送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向校级研究生组织申报的,由相应组织依据考核细则择优评定,形成初评名单。每名学生不得同时向学院和校级研究生组织申报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

3.“优秀研究生编辑”申报者依据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评比标准,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所在研究生组织申报。由该研究生组织进行初评,择优评定,形成初评名单。

(二)材料提交

集体奖项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指导老师通过“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评奖评优-集体奖项申请”填报;

个人奖项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表及汇总表)请各学院(中心)及校级研究生组织汇总后发送至校研究生会秘书处邮箱zuelmsc@126.com

上述所有材料的纸质版还需经学院(中心)分管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16日(周四)17:00前报送至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研究生院105室)。

(三)风采展示

申报集体奖项的学院(中心)需通过学院(中心)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开展线上风采展示。安排如下:

1.展示时间:2024517日(周五)前完成。

2.展示内容:从整体形象、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对所在学院(中心)研究生会工作进行简要介绍;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需根据自身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完成线上风采展示环节。申请“政治引领单项奖”“学风建设单项奖”“文体佳绩单项奖”“权益服务单项奖”“优秀研究生自办刊物单项奖”等集体单项奖的相关研究生会,需在展示中包含相应内容。

3.各学院(中心)于517日(周五)17:00前发送学院(中心)研究生会集体照、简介(300字以内)及推文链接至校研究生会宣传部邮箱xyhxcb@zuel.edu.cn

4.投票开放时间:20245198:0052117:00

5.投票平台: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发送“研究生会风采展示”,即可获得投票推文链接。

(四)现场答辩

申报集体奖项的学院(中心)除参与材料评审、风采展示外,需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方案请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办法》(见附件一),答辩时间和地点见《关于举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表彰评选答辩会的通知》。申报个人奖项的同学无需参与答辩。

(五)终评

综合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本学年的月度考核成绩、申报材料情况、线上风采展示、现场答辩表现等方面开展最终评议。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据相关评比规定,评选出最终获奖的组织和个人。参与本次综合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务必在各个环节中秉持实事求是原则,若查证发现含有虚假成分,将取消相应集体/个人的获奖资格。

评分构成如下:

在“优秀研究生会”奖项的评选中,月度考核平均得分占总分的30%,申报材料得分占总分的5%,线上风采展示得分占总分的25%,现场答辩得分占总分的40%,其中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会不得参加答辩。

在集体单项奖的评选中,申报材料得分占总分的20%,线上风采展示得分占总分的30%,现场答辩得分占总分的50%

六、公示及表彰

综合表彰评选结果将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在全校范围内对获奖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

联系人:付慧娟、黄丽琼,联系电话:027-88387723


附件: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表彰附件合集.zip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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