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成功举办第308期“文澜大讲堂”之名家讲坛——企业刑事风险与有效合规

发布者:付慧娟发布时间:2024-05-08浏览次数:10

(通讯员:董邦俊 周乐恒;摄影:陈智)42910时,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的第308“文澜大讲坛”之名家讲坛在本校南湖校区文治楼二楼大会议室顺利行。本次讲座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刑事风险与有效合规”为主题,特邀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刑科院张远煌教授担任主讲人,我院副院长董邦俊教授担任主持人,我院董少平教授、李正新副教授等教师以及我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主持人董邦俊教授对主讲人张远煌教授的到来表达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向大家简要介绍张远煌教授的任职履历与研究方向。

接下来,张远煌教授从五个部分展开了本次讲座。第一部分从企业刑事风险现状出发,阐述了了企业可能遭受犯罪嫌疑调查、定罪处罚、犯罪侵害三类刑事风险。他指出,企业刑事风险兼具颠覆性、来源广泛、可防可控三种基本属性。企业合规与犯罪预防息息相关,是一项跨学科研究领域,企业面临的刑事风险无处不在,来源于前置性违规行为,往往包含着潜在隐患,因此具有巨大的理论研究价值与实践意义。第二部分重点论述了刑事合规与传统企业合规存在显著差异,表现为一种新型合规模式。国家需在政策导向上转变企业犯罪治理模式,构建企业犯罪“国家—企业合作预防”新型治理格局破解传统刑法体系应对企业犯罪的困境,实现企业犯罪良法善治。第三部分就有效合规的形式标准、司法标准与实质标准三重评价标准展开讨论,他提出,正确理解有效合规的实质,需要回到“何为犯罪预防”这一原点问题上来。第四部分从构建有效企业合规计划的角度出发,必须在高层合规承诺、合规制度建设、合规机制建设、合规文化建设四个方面着手以应对企业刑事风险。第五部分阐述了营商环境对企业有效合规的影响作用,他认为营商环境既决定着企业刑事风险的可控范围,也制约着企业有效合规的意愿和动力,必须依靠国家、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协调共治。

在现场提问环节,22级侦查学硕士研究生李薇同学就“刑事合规不起诉适用于企业家是否违背刑法平等原则、刑事合规不起诉能否适用于侦查阶段、合规的司法评估由哪个机构进行比较合理”三个问题提出疑惑,张教授针对上述问题一一详细解答,部分校内外实务届人士通过线上提问的方式与张教授展开交流,现场讨论氛围浓厚。

最后,董邦俊教授对张远煌教授的精彩讲授再次表达感谢,并就本次讲座内容进行简要总结:本次讲座研究内容准确把握企业合规的内涵,构建的有效企业合规计划具有可操作性与实践价值,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安全发展具有积极指导意义。此外讲座内容与我校经管法融通教育理念高度契合,为我院学术研究的深入发展起到引导示范作用。董教授鼓励在座的同学们认真研读张老师的文献著作,以期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助力献策。

本次讲座由浅入深,逻辑明晰,内容充实,传播了企业合规的前沿学术理念与成果,引发了刑司学子对刑事风险防控与有效合规现状以及风险防范机制构建的深入思考。至此,本期文澜大讲堂在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