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成功举办第287期“文澜大讲堂”之名家讲坛——行贿罪的从严查处

发布者:付慧娟发布时间:2023-11-29浏览次数:10

(通讯员:董邦俊 刘令同卉 张承业摄影:周乐恒)11月23日15时,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的第287期“文澜大讲坛”之名家讲坛在本校文治楼二楼大会议室顺利进行。本次讲座以“行贿罪的从严查处”为主题,特邀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所长王志祥老师担任主讲人,我院副院长董邦俊教授担任主持人,我院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副院长董邦俊教授对主讲人王志祥教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简要介绍了王志祥教授的任职经历与研究方向。

接下来,王志祥教授从五个部分展开了本次讲座。第一部分受贿罪与行贿罪的法定刑之比较”出发指出行贿罪的法定最高刑甚至重于受贿罪的法定最高刑,以改变公众对于“行贿的惩治力度远远弱于受贿”的误解;第二部分通过讲解《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对行贿罪与受贿罪所作的“同罚”修改,阐明立法者的修改目的,即借助实现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同罚对行贿罪从严惩治;第三部分指出国家针对实践中“轻行贿,重受贿”的现象提出“受贿行贿一起查”刑事政策以此提高公众对行贿罪惩治的关注度,进而从行贿侧实现对贿赂犯罪的有效打击;第四部分从自身路径以及“互动关系路径”两个部分深入阐述对行贿罪予以从严查处的实现路径例如立法机关要修改行贿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并降低其入罪门槛;第五部分得出结论,即行贿罪与受贿罪同罚的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司法机关对行贿罪的关注度,但这并不符合“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内在要求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最后,副院长董邦俊教授从四个方面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第一是要在研究问题时紧密结合立法,考虑其背景;第二是要与实践相结合,科学地看待立法;第三是从一体化的角度看待立法,特别是司法方面的工作;第四是要以辩证观点看待立法。最后董邦俊教授指出本次讲座颇具启发性,极大地丰富了同学们的学术视野,并对现场学生提出美好希冀,希望大家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辛勤耕耘,厚积薄发,争取成为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发展的主力军。

本次讲座深入浅出,不仅加深了师生们对行贿罪认识,也对拓宽师生的科研视野深化科研交流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至此,本期文澜大讲堂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