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2〕10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7〕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定我校2022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突出研究生分类分层评价和过程性评价要求,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二、评奖项目及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除外。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博士学籍当年,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第二年起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为基本学制内、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在职等类别研究生以及港澳台研究生、留学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审。
三、评审时间及工作安排
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开展时间为10月5日-28日。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应高度重视,统筹指导,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应及时予以复议;复议结果如有变动,应将复议后的结果予以公布。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结束后,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将经学院、学校审核签章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装入获奖研究生的个人档案。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