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年鉴定、学年评优及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运波发布时间:2018-11-14浏览次数:2749

各学院(中心)、全体研究生:

为鼓励先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5号),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年鉴定、评优及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年鉴定

各学院(中心)组织2016级、2017级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填写研究生学年鉴定表(附件1),分班级进行学年鉴定,学年鉴定表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装入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

本次学年鉴定工作选取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院、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作为试点单位,通过学生网上事务大厅采取线上模式完成学年鉴定工作。

学年鉴定及归档工作须在11月份完成。

二、研究生学年评优

   (一)参评范围

1.本次学年评优的评选对象为2016级、2017级学籍在册、基本学制年限内、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2.已获评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学年评优。

(二)评优项目及指标分配

研究生学年评优的奖项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和个人单项奖各学院指标分配见《2017-2018学年各学院研究生评优指标》(详见附件2

(三)评选比例及条件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获评研究生由学校发文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不设奖金。同一学年内,研究生只能获评一个奖项。

三、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

(一)专项奖学金基本参评条件

专项奖学金基本参评条件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执行。

已获评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年度专项奖学金

(二)专项奖学金奖励项目

1.中行奖学金: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在我校捐资设立。

参评范围: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在职在校硕士研究生。

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18人,每人5000元。

评选条件: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30%;有在校创业经历或者创业项目,或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或在校内外做好人好事(如见义勇为等)被校内外媒体刊出、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2.紫光励学金:由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

参评范围:2016级、2017级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在职在校硕士研究生。

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30人,每人4000元。

评选条件:家庭经济困难,或研究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重大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学年所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0%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

3.华为奖学金: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

参评范围:财政税务学院、会计学院(会硕中心)、金融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2019年毕业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8人,每人5000元。

评选条件:在校期间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至少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已与华为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或具备华为公司实习经历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华为奖学金实行差额推荐。各学院按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并给出推荐排序;由华为公司审核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三)名额分配及评审管理

各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和相关工作表格详见附件3。

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个人自愿申请—学院初评推荐—学校汇总—捐资公司审核确定”的评审机制。同一年度内,研究生只能获评一个专项奖学金,不重复获奖。

获专项奖学金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认真做好获奖学生的跟踪扶助工作,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思想状况,并形成年度反馈报告,由学校收集、汇总后反馈至捐资公司

评选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报,填写相应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中心);

    (二)学院(中心)开展评审。各学院(中心)严格按分配指标评审确定获奖(推荐)人选;

    (三)学院(中心)评定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各学院(中心)于11月27日前将学年评优及专项奖学金获奖研究生相应的个人申请表汇总表报送研工部黄雯,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次研究生学年鉴定、学年评优和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讲清目的、意义,明确程序,提高研究生对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的认识

    (二)严格评审程序,坚持评优标准、评优比例,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从严要求,宁缺勿滥,初评名单必须公示;凡有异议的,应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上报的有关材料务必准确、规范

    (三)在评优工作过程中,各单位要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领会评优标准,通过对优秀典型的宣传,更好地发挥评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1114

附件1:研究生学年鉴定表.doc

  • 附件2:2017-2018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相关附件.rar

  • 附件3:2018年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