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研究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校研究生组织的工作效率,激发研究生干部的工作热情,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开展全校研究生综合表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公平客观原则,民主公开原则,实事求是原则,优中选优原则
二、表彰项目
(一)优秀研究生会
(二)学术品牌单项奖
(三)文体特色单项奖
(四)优秀研究生自办刊物单项奖
(五)生活服务单项奖
(六)优秀研究生干部
(七)优秀研究生编辑
三、考评依据
(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办法》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分细则》
(三)《学术品牌单项奖评分细则》
(四)《文体特色单项奖评分细则》
(五)《优秀研究生自办刊物单项奖评分细则》
(六)《生活服务单项奖评分细则》
(七)《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及申报表》
(八)《优秀研究生编辑申报表》
四、申报要求
各学院可同时申报多个集体奖、单项奖,各项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一)格式要求:电子版材料使用word排版,纸质版材料采用简装A4纸黑白双面印刷;工作总结的正文部分使用宋体小四字体,1.5倍行距,0.5行段前距。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并配有相关注释,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
(二)字数要求:申报“优秀研究生会”的材料字数限10000字以内,其他各单项奖材料字数限5000字以内,申报个人奖项的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可以酌情添加附件。
五、考评程序
(一)奖项申报及初评
1、“优秀研究生会”、各单项奖由各学院根据2016-2017学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撰写申报材料,并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者依据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评比标准,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所在学院或研究生组织申报。向学院申报的,由学院按照《评选办法》进行初评,在学校分配的表彰数额内产生初评入选名单,并将初评入选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向全校性研究生组织申报的,由该研究生组织按照《评选办法》进行初评,择优申报,并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供申报名单和材料。同一个研究生干部不得同时向学院和研究生组织申报。
3、“优秀研究生编辑”申报者依据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评比标准,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所在研究生组织申报。由该研究生组织按照进行初评,择优申报,并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供申报名单和材料。
4、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需于5月19日8:00-17:00交送至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研究生院104室);电子版申报材料需于5月19日17:00前发送至校秘书处邮箱zuelmsc@126.com。
(二)参与答辩
申报“优秀研究生会”、各单项奖的学院除参与材料评审外,还需参与答辩,具体方案请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办法(修订)》,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报个人奖项只需提交申报材料,不需参与答辩。
(三)奖项颁发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研究生会将综合各学院研究生会提交的申报材料、月度考评资料和答辩表现,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据相关评比规定,评选出最终获奖人选并授奖。
各学院研究生会务必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查证若含虚假成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公示及表彰
综合表彰评选结果将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在全校范围内对获奖组织及个人进行表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