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学院成功举办第125期“文澜大讲堂”

发布者:研思政办发布时间:2017-04-22浏览次数:60

 

(通讯员 胡霞)2017419日星期三晚上7:00,由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研究生会主办,财政税务学院承办的第125期“文澜大讲堂”在文添楼202教室成功举办。

财政税务学院王宝顺副教授应邀,为我校学生进行主题为“我国税制改革动态与发展”的讲座。讲座由财政税务学院刘笑笑同学主持,财政税务学院、法学院、经济学院等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王宝顺副教授开篇把我国的人均GDP与世界上的主要国家进行比较,总结出我国的经济增速放缓,处于低速增长阶段,以此引出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本次讲座主要分为三部分,分别是:税制基本理论、我国税制改革历程与“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举措和完善我国税收制度。

王宝顺副教授首先介绍了税收基本理论,包括税收本质,税收与国家的形成基本上是同步的;税收具有的功能:即财政收入职能、调节(资源配置)职能和社会职能;税收制度的概念,主要包括税制要素和税收要素。他认为,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财政与税收。

接着,王宝顺副教授简单介绍了我国税制改革的动态,从1978年起,我国历经了三次重大的税制改革,有1978年—1993年计划经济下的税收制度、1994年的工商税改革和至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时期的税制改革。重点展示了我国“十二五”时期税制改革的举措与成效,“十二五”期间我国开展了“营改增”试点工作,“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推开了“营改增”,这也是税制改革中最为重要的举措;其次还调整了消费税部分政策,对成品油和卷烟的税负进行调整;推进资源税的改革,首次在新疆进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试点;进行了开征房产税的试点和个人所得税税制的调整。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税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与成效,但比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税收改革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

最后,王宝顺副教授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建议。他认为,完善我国税收制度的方向定位是由“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到“匹配国家治理体系”、由“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基本框架”到“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制度”。谈到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变化和特点时,王宝顺副教授认为财税制度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长久治安的制度保障”的全新功能和作用,从而从根本上摆正了财政和财税体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位置,新一轮税制的改革也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他从税收收入结构和税收来源结构两方面,分析了我国现行的税制格局,揭示了其三个基本特征:以间接税为主、纳税人以企业为主和自然人纳税人少。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税收制度改革的思路,税制改革需要以“稳定税负”为约束条件,以增加自然人直接税为主线索,逐步减少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开征房产税和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同时,税收征管机制也要进行相应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将税收征管机制建立在同时对接间接税与直接税的基础上、建立在同时对法人税和自然税的基础上和建立在同时对接流量税与存量税的基础上。

听完王宝顺副教授讲解的主题内容后,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踊跃提出问题,王宝顺老师也耐心地进行了解答,现场学术氛围非常浓厚。最后,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