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中行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运波发布时间:2016-11-09浏览次数:303

各学院(中心)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不断创新、友爱助人、立志成才,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在我校设立中行奖学金”。现将2016“中行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在校2013级、2014级、2015级本科全日制普通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

奖励名额共6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8名,本科生42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三、推荐计划

各学院(中心)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推荐候选人。

四、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在思想觉悟、品德修养、集体观念、社会公德、团结互助、遵规守纪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30%;有在校创业经历或者创业项目,或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或在校内外做好人好事(如见义勇为等)被校内外媒体刊出、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1、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

2、在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者;

3、有不及格记录者;

4、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五)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本次中行奖学金。

、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中心)提交《中行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成绩单、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各学院(中心)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初审,根据分配指标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院范围内公示;

(三)各学院(中心)请于1121日前将《2016年中行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中行奖学金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复印件分别报送学工部、研工部,电子版同步发送。联系人:学工部赵晓(文潭楼203,电话:88386782);研工部 黄雯(研究生院104,电话:88386550)。

(四)学工部、研工部汇总各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送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确定中行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18

附件1:2016年中行奖学金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中行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16年中行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