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运波发布时间:2013-12-05浏览次数:544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广大学子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首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首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旨在发现人才、激励人才、鼓励创新、引导创业,通过评选表彰在学术创新、自主创业方面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子,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二、参选对象
   全校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参选要求
   1.热爱祖国,思想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品学兼优。
   2.刻苦学习、勤奋钻研、勇于创新,在学业领域取得优异成果;或学以致用、开拓进取、大胆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四、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按照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评选,我校将择优推荐3人参加首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
   五、推荐申报要求
   1.申报者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首届“长江学子”评选推荐表》(见附件二),并附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材料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2.学院按照学工部和研工部分配的推荐计划(见附件一)进行初审,确定学院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公示。
   3.推荐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2月6日。
   4.各学院请将评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三)、推荐表、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12月6日之前分别报送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联系人:学工部陈依依,(文潭楼107)电话:8836940;研工部:黄雯,(研究生院104)电话:88386550。

学工部 研工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推荐计划.doc

附件二:长江学子推荐表.doc

附件三:长江学子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