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充磁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29浏览次数:50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

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为规范我校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充磁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火车票优惠卡发放条件

1、研究生家庭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点,可乘坐火车回家或返校;

2、研究生没有工资收入;

3、研究生应在研究生证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乘车区间,“乘车区间”栏不填写者,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

4、乘车区间时,可为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乘车区间由研究生本人选定。

5、研究生在校期间因父母实际居住地变动需变更优惠乘车区间时,除修改优惠卡、学生证上优惠乘车区间外,还应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作相应修改,并在研究生证上修改处加盖学校公章。

二、火车票优惠卡使用方法

1、“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贴于研究生证内页空白处;

2、“优惠卡”由研究生本人粘贴,一经粘贴不能揭下重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3、“优惠卡”在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四次,每增输一次,可购票四次(一学年);

4、研究生持贴有“优惠卡”的研究生证购买火车票,车站售票处通过识别仪器售票并划减购票次数。

三、办理时间

2012年开始,研究生在各自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相关火车票充磁业务。具体办理时间及要求见学院通知。2011年集中补办时间:20111230日,地点: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04

四、办理注意事项

1、火车票优惠卡只有在规定的寒、暑假期间才能购买到火车票半价,其它法定假日不能享受此优惠待遇;

2、新生的火车票优惠卡由学校统一购买发放研究生,如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补办优惠卡者,则要缴纳成本费;

3、需中转同学的乘车区间建议填写终点站名;

4、请各院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研究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11228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