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2004—2005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运波发布时间:2008-11-23浏览次数:513

关于开展研究生2004—2005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党总支和研究生班级:

研究生2004—2005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将在本学期开学初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鉴定和评优范围:2004—2005学年全日制硕士和博士在籍研究生和研究生班级。

二、评优项目:先进班集体、优秀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金名研究生奖学金。其中金名研究生奖学金从优秀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中产生,获奖人数为25人(奖金就高不重复得奖)。

三、评优名额及指标: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研究生班级总数的20%。研究生个人的评选比例为研究生总数的25%,其中研究生干部标兵、三好研究生标兵占1%,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三好研究生占4%,三好研究生占20%。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年鉴定和评优有关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学年鉴定:组织填写研究生2004—2005学年鉴定表,9月15日以前完成,并以班为单位交年级总支书记处。

2、评优阶段:在学年鉴定的基础上,研究生个人对照有关条件向各班评议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并上交有关表格和资料。经班级民主评议,推荐优秀研究生的候选名单并在班级公示后报各年级总支书记。先进班集体由各班对照评选条件先期自我推荐并将自荐材料报各年级总支书记处。此项工作9月25日以前完成。

3、审核阶段:年级党总支将初评名单上报研究生部评审领导小组,经评审领导小组审议优秀研究生名单、推荐先进班集体名单,并在研究生部公示,接受复议。公示结束后,于10月20日前将名单汇总并上报学校批准。

五、工作要求

1、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工作量较大,请各班班干部认真负责。

2、在评议、推荐过程中,必须严格评审程序,坚持评优标准、评优比例,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从严要求,宁缺勿滥。初评名单各班必须公示。凡有异议的,应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4、2004—2005学年度研究生评优工作统一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定办法(试行)》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金名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执行。

凡被推荐为2004—2005学年“优秀研究生”的同学,均应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2005学年优秀研究生登记表》,并归于研究生个人档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

二OO五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