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秋蕊 石星儿 杨智 余雨琦 金舒杨)5月22日下午,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的第357期“文澜大讲堂”之名家讲坛——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的实践思考讲座圆满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课程第十三讲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科研大楼一楼报告厅举行。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胡细罗,以“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的实践和思考”为主题,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发展历程、理论基础、基本原则及工作范围四个方面展开授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中华主持讲座。
胡细罗检察官结合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系统地梳理了检察机关职能的转变,并介绍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发展历程。他通过整理相关文件并融合自身经历,为我们揭示了早期行政监督工作开展所面临的种种困难。他表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让检察工作迎来重大契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得以正式破冰。胡细罗阐释了检察权的宪法定位、行政权的制约难题、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便利性及其具备的基础和条件,指出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他表示,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规范办事、坚持精准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坚持协同推进。通过一系列经典案例,胡细罗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准确把握检察行政监督范围的方法,同时强调在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时,不仅要衡量抗诉的必要性,也要秉持着“穿透式监督”的理念,从全局审查行政违法行为。最后,胡检察官向同学们提出了实务工作中尚待探讨的问题,并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袁中华副院长在发言总结中指出,胡细罗检察官关于检察工作前沿领域的讲授不仅拓宽了同学们的实务视野,也让同学们对检察机关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讲座结束后,袁中华副院长为胡细罗检察官颁发授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