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学院成功举办第313期“文澜大讲堂”之名家讲坛——《监察法》修改前瞻

发布者:付慧娟发布时间:2024-09-30浏览次数:67

(通讯员:吕瑞)927日上午,由我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会主办,国家治理学院、法学院承办的文澜大讲堂·新时代研究生思政金课在法学科研大楼一楼党团活动室顺利进行。本场讲座紧跟时事,聚焦《监察法》修改前瞻主题,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教授担任主讲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犯罪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赵军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郭烁教授担任与谈人,国家治理学院副院长陈实教授担任主持人。我校纪检监察学科和诉讼法学科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参加讲座。

陈实教授对主讲人程雷教授、与谈人赵军、郭烁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简要介绍了三位教授的研究方向与学术成果。

程雷教授在讲座中主要围绕四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程雷教授首先回顾了2018年《监察法》的立法过程和特点。他强调,监察法的立法主体与法律体例具有特殊性,作为第一部国家反腐败专门法律,监察立法同时推动了宪法和其他关联法律的修改,但由于时间紧迫,导致一些规定不够详细、程序不够完善。第二部分,程雷教授详细列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相关数据,反映了新时代以来新型腐败形态发展演化的基本态势,并通过展示相关案例阐述目前监察法中的强制措施无法满足办案需要的现实困境。程雷教授强调,反腐败斗争远未达到大功告成的阶段,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第三部分,程雷教授对此次监察法修改草案中新增的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三项强制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还着重阐释了监察法修改草案中新增的关于监察机关自有执法队伍建制的相关规定。第四部分,程雷教授对监察法修改草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修改建议,例如增加审理程序环节、补充规定调查实验、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等。

在与谈人发言环节,赵军教授从犯罪学和社会学角度切入,指出反腐败是关乎整个社会治理的难题,要想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关键在于加强对腐败原因的分析,同时要关注社会结构、文化因素等对腐败行为的影响。他强调,修订监察法的过程中应当注重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程序公正、避免权力滥用,赵军教授还建议在监察法中细化程序性规定以平衡反腐败效率和人权保障。

郭烁教授则主要从刑事诉讼法角度切入,对监察法的修订提出了相应意见。他认为监察立法应当明确监察程序、检察程序与司法程序三者之间的衔接和冲突,尤其是监察机关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合法性原则,确保所获证据具有可采性。郭烁教授同时强调了人权保障在实施监察措施过程中的重要性,建议在修法过程中加强对强制措施适用条件的规定并明确救济渠道。郭烁教授还呼吁加强对监察机关办案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讲座最后,陈实教授再次对程雷教授、赵军教授、郭烁教授的精彩分享表示感谢,并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认为本场讲座与时俱进、内容丰富,大大拓宽了同学们的学术视野,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对监察法和监察体制机制的研究兴趣。他认为,本次讲座对监察法修改的背景、过程进行了详细梳理,深入探讨了监察法的重点制度和程序,对同学们深入了解监察法和监察体制机制大有帮助。他表示,讲座聚焦监察法修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位教授分别从不同角度切入,为监察法的修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他希望同学们持续关注监察法的修改并开展研究,尝试提出好建议、力争产出好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