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研究生学术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付慧娟发布时间:2023-04-23浏览次数:3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转化为行动遵循,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良好校园学术文化氛围,引领广大研究生追求真知、创先争优,进一步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经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三届研究生学术节评选表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第十三届研究生学术节期间,组织开展具有专业特色、内涵丰富、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研究生学术创新活动的各学院(中心)。

二、奖项设置

本届研究生学术节以学院(中心)为单位进行评选表彰,分别设置集体奖和个人奖。

(一)集体奖

集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

评选标准:

1.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理念创新,接轨学术前沿,有突出的建设性成果。

2.活动范围广泛,覆盖面大,参与度高,与校内外各单位或部门联合开展,有一定的联动性。

3.宣传形式多样,效果集成,影响广泛,引起社会关注,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

(二)个人奖

个人奖分为校级“研究生学术节先进个人”和院级“研究生学术节先进个人”两个等次。

校级“研究生学术节先进个人”由各学院(中心)根据分配名额推荐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评定。被推荐者须在本届研究生学术节期间,态度端正,表现突出,积极参与校院两级学术创新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院(中心)研究生总数≤100人,可推荐1-2名;100人<研究生总数≤300人,可推荐2-4名;研究生总数>300人,可推荐4-6名。

院级“研究生学术节先进个人”由各学院(中心)自行评定并予以奖励。

三、评选流程

(一)各学院(中心)需于54日(周四)17:00前,将电子版先进集体申报材料、校级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一)和汇总表(见附件二)通过OA发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黄丽琼收;纸质材料经学院(中心)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思政教育办公室(研究生院105室)。逾期未上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中心)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各奖项。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三届研究生学术节校级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XX 学院(中心)第十三届研究生学术节校级先进个人汇总表.xls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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