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研究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 实有39人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 实有 5人 |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 实有 6个 |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 召开日期为: 2020.10.18 |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 | ||||||||||||||
二级研究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15 |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15 |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15 |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15 |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15 |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15 |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15 |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15 |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15 |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15 |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15 |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5 |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15 | | ||||||||||||||
具体情况 | ||||||||||||||||
二级研究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哲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经济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金融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法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会计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统计与数学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