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罗媛媛 高旭瑶)2021年5月14日下午2点,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承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协办的第八届研究生“文澜论坛”之民法典视野下的规范探讨分论坛在文澴楼517教室顺利举行。点评专家刘征峰副教授、陈爱飞老师、梅维佳老师和研究生院罗媛媛老师、魏晨雪老师出席了本次分论坛。
在第一轮论文汇报环节,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韩富鹏首先分享了他的论文《论民法典时代可撤销法律行为的变更》,他指出在未来司法解释中恢复可变更规范并不可取。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石文静的论文《<民法典>实施背景下不真正连带责任追偿权的诉讼实现》认为追偿权推动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发展的同时,还能够成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连带责任界分的标准。接着,我校博士研究生李运达在《<民法典>人格标识许可使用合同的教义学展开》中指出人格标识许可使用合同的履行虽应注重人格保护,但亦须防止人格权借“人格自由”任意毁约。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赵亚宁的论文《后民法典时代显失公平制度的解释论展开》,从适用范围、主客观构成要件的适用关系和具体认定标准、法律后果四个角度出发,对显失公平制度的理解与适用进行展开并分析。之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陈俊达通过分享《论连带债务纠纷的共同诉讼形态——以共同诉讼规则的解释论重构为基础》,认为连带债务原则上应当适用普通共同诉讼,仅在构成协同债务情形时例外地适用固有必要共同诉讼。刘征峰副教授、陈爱飞老师、梅维佳老师分别对五位报告人进行点评,在行文结构、逻辑思路和增加创新点上提出一些建议。
在第二轮论文汇报环节,我校硕士研究生徐耀铭在《<民法典>动产抵押物转让的规范释义》中深刻分析了动产抵押物转让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李鼎分享了论文《过失相抵的法理基础建构》,认为过失相抵本质上是“过错的相抵”。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赵大伟的《民事补充责任的执行程序实现》则重点解决民事补充责任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的适用问题。我校硕士研究生王菲的《民法典第三人体系整合与程序适用问题研究》从民法典规范上的第三人出发,探究其体系整合与程序适用问题。我校硕士研究生刘昶基于离婚财产分割关涉“潜在共有份额”分割比例及“所有权配属”,详细阐述了《体系视角下离婚共同财产分割论》。最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温晓之的论文《物业服务人安全保障责任之解构与反思》,认为加入物业服务人的责任,使《民法典》1253条适用混乱,是今后司法实践的难题。随后三位点评专家就上述六位报告人的书写规范、选题等方面作出了精彩发言。
报告人发言和专家评议结束后,第八届研究生“文澜论坛”之“民法典视野下的规范探讨”分论坛圆满结束。“文澜论坛”作为我校主办的全国性大型综合类学术论坛,不仅为全国各高校的硕士、博士生提供了交流平台,也有助于我校学子了解学科的前沿动态,以更开阔的视野搞学术、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