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全体毕业研究生:
为全面总结2021届毕业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树立和宣传一批优秀毕业生典型,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5号),决定开展2021届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一)毕业鉴定对象:全体2021届毕业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
(二)毕业鉴定程序:个人通过学生网上事务大厅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进行自我鉴定;导师对毕业生在校表现进行评价,签署意见;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各学院(中心)党委或党总支签署组织意见(含辅导员审核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两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注:以上程序均在学生网上事务大厅完成,操作指南见附件1。
(三)归档:各学院(中心)在学生网上事务大厅打印本单位已完成鉴定的《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加盖学院公章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章后,将登记表归入研究生学籍档案袋。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2021届全日制在校脱产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含定向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评选对象总人数的10%(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课程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且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4.在就业过程中,能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正确处理国家需要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积极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就业工作中的各项纪律要求。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读研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1)获得“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2)科研成果特别突出,发表多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科研项目取得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
(3)在校级及以上各类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项目)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第一、二、三名;
(4)在社会活动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
(5)非西部生源到西部、到基层(具体所指地域见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工作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不受指标限制,可直接列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本人申请,基层组织(班委、党支部等)推荐产生人选。
2.各学院(中心)在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初步人选,并在本学院(中心)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各学院(中心)将院(中心)内公示通过的初选名单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再经全校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校批准。
4.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通过学生网上事务大厅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操作指南见附件3),由学院(中心)将打印后的表格盖章后归入毕业生学籍档案。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中心)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XX学院/中心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请各学院(中心)于5月1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04室),电子版通过OA系统同步发送。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纸质版。各学院(中心)在学生网上事务大厅打印已完成审核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加盖学院(中心)公章后,于5月30日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104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细则,大力宣传、加强指导、抓实抓好,保证毕业研究生鉴定和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作为思想教育和就业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实践育人工作的有效载体来抓,不搞形式走过场。通过毕业鉴定与评优工作,使毕业生受教育长才干,切实增强全体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
联系人:曹老师 88386550
附件: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线上填报操作指南
2.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指标分配表
3.《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线上填报指南
4.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