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成功举办第184期“文澜大讲堂”——实质刑法的理论与实践

发布者:黄丽琼发布时间:2020-11-24浏览次数:201

(通讯员 郭庆康 李晓晗)1120日下午330分,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第184期“文澜大讲堂”之名家讲坛在南湖校区文泰楼模拟法庭(一)举办。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刘艳红教授为我校研究生做主题为“实质刑法的理论与实践”的讲座报告。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童德华教授,刑法学科周详教授、程红教授、郭泽强教授等,部分实务部门领导、东南大学研究生,以及我校研究生、本科生等参加了本次讲座。齐文远教授主持讲座。

活动伊始,齐文远教授对刘艳红教授重回母校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刘艳红教授的学术经历和学术成就。

随后讲座正式开始。“形式刑法是入罪的,实质刑法是出罪的。”刘艳红教授主要从一个基本立场——实质刑法观、两个核心命题——实质犯罪论、实质出罪论三个方面,阐明了形式刑法和实质刑法各自的功能、重要性以及两者冲突时的具体处置,并辅以大量真实案例予以说明。在此基础上,又从“法哲学基础”、“罪刑法定”、“刑法解释”、“犯罪论体系”四个方面全面系统的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最后,刘艳红教授将其学问研究予以总结,并寄语同学们,“植根人性,彰显个性,初心久远,学问乃成。”

在与谈环节,童德华教授表达了对刘艳红教授的鲜明学术立场及构建的庞大理论体系的赞赏,他同时从后现代主义的视角提出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的对立是否是核心问题、基于形式与实质之分法官与辩护人应坚持怎样的立场等两点疑问。周详教授充分肯定了刘艳红教授的观点,即形式解释是入罪的,实质解释是出罪的,他乐见刑法学者所主张的刑法观趋同,但在共性中却又彰显个性。

与谈环节结束后,讲座进入提问环节。现场同学们抓住宝贵的提问机会,积极踊跃提问,就出罪与入罪的关系如何把握、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的界限、刑法边缘犯罪标准等问题向刘艳红教授提问,刘艳红教授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一一作出解答。

最后,齐文远对本次名家讲坛进行了总结发言,对刘艳红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并鼓励同学们以刘艳红教授为榜样,立志要趁早,潜心钻研,力争在学术上有所建树。

本期“文澜大讲堂”之名家讲坛设立了线下主会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并采用预约到场制,主会场现场气氛浓厚。同时会场还设置了直播,方便未能到场的同学同步学习,近千余名同学实时在线观看直播。至此,第184期“文澜大讲堂”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