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邓瑜婕 蒋琼 张杰)11月13日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湖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的第181期“文澜大讲堂”之名家讲坛在文泉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以“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学习和实施民法典”为主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教授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副院长张家勇教授担任主持人,众多法科学子到场聆听学习。
讲座伊始,孙宪忠教授提出民法典的立法价值在于实施,实施民法典的第一步在于准确解读。他指出,民法典编纂目的在于国家治理与人民权利保障,作为基本法性质的法律,其内容渗透至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不能简单地仅从私法维度对其进行理解,而应当将其作为公民治理的基本遵循。
接下来,孙宪忠教授从六方面展开,深入讲解民法典承担的国家治理责任。就民法典与经济基础而言,他认为民法典在维护和保障经济基础运行方面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他援引宁夏向埃及出口羊肉案,强调民法典所规定的法权结构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意义,并进一步以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对物权理论的完善为例,指出我国民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建构上的重要作用。在民法典与保障民生方面,孙宪忠教授提到我国监护制度的创新设置,据此指出民法典为人民生存与发展从民法角度提供基本保障。谈及民法典与人身权利,他表示,民法典重视人民精神权利保障,在人格权利、隐私、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孙宪忠教授还提出社会存在轻视或歧视民营企业的现象,而民法典删除隐含歧视个人财产的条文体现了民法典对财产权利的保障。论述民事主体自决权时,他重点指出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强调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是对个人主体地位和意思自治的法律认可。孙宪忠教授最后阐述了民法典确立完善的民事责任制度的意义:责任制度的确立,使得当事人在发生权利义务争议时,国家机关可以通过对是非的判断、责任的承担来引导社会价值观,达到对国家治理的效果。
随后,针对“怎样打开民法典建立的规范与制度宝库”的问题,孙宪忠教授提出打开民法典庞大知识体系的三把“金钥匙”——法思想、法感情和法技术。他重点解析了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法技术的运用,指出根据法技术作出的逻辑划分就是民法确定其作用范围、而且实际发挥作用的具体方法的体现。
在总结中,张家勇教授谈到民法典的编纂完成体现了我国法典化的思想得到落实、技术不断成熟,这也是我国建成法治政府必须经历的过程。最后,他再次表达了对孙宪忠教授由衷的感谢。
至此,第181期“文澜大讲堂”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