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研究生组织:
根据《中华全国学联章程(2020年修订)》《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研究生院、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及校研究生会研究,拟筹备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于2020年10月18日在我校南湖校区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跟时代步伐,深化改革创新,紧扣新时代中国青年运动的主题、方向与使命,认真总结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我校研究生组织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面分析我校研究生组织在服务学校党政中心工作中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今后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方向,选举产生第三十六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继续服务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校广大青年研究生刻苦钻研、成长成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财经政法深度融通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学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组织的指示精神;
2.听取和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十五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修订案)》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订案)》;
6.选举产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十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四、大会代表
1.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选举单位数量、各选举单位研究生的数量和工作需求,确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总人数120名。其中研究生代表105名,占我校研究生总人数的1.21%;列席代表15名,一般为各院(中心)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
2.研究生代表名额根据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学院(中心)(各院(系)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请各学院(中心)按照民主程序认真做好代表的选拔、推荐工作(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研究生代表选拔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选拔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研究生代表人选构成兼顾男女比例、学生干部和非学生干部比例、党员和非党员比例;其中非校、院(系)级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少于研究生代表总人数的60%,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及共青团员应不少于研究生代表总人数的70%,中共党员(包括预备觉员)应不少于研究生代表总人数的20%,少数民族代表和博士生代表均不少于研究生代表总人数的5%;
2.各学院(中心)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全体研究生反复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学院(中心)研究生会审查,经审定后,召开研究生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其中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20%;
3.各学院(中心)确保研究生代表尽可能来自不同班级,具有代表性,鼓励普通研究生报名,不得出现“被代表”的现象;研究生代表必须对所在选区(即所在班级)负责,有为同学们服务的热情,多提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4.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请将代表登记表电子版(附件3)于10月5日21:00前发送至zuelmsc@126.com,邮件主题统一注明“学院(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同时将收集到的研究生代表提案征集表(附件4)汇总于文件夹并压缩后以附件形式于10月5日21:00前发送至xyhshb@zuel.edu.cn,邮件主题统一注明“学院(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
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广大青年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学院(中心)、各研究生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团结和带领全校研究生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创建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饱满的热情、优异的成绩迎接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xls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