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期“文澜大讲堂”讲座公告

发布者:白玉发布时间:2019-11-14浏览次数:275

主题:犯罪参与体系的归属

时间:20191114日周四19:00-21:00

地点:文治楼二楼会议室

主讲人:黄明儒,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讲人简介:

黄明儒,男,196712月出生,湖北监利人,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任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校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会长、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湖南省“五五”、“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湖南省经协法律服务中心高级顾问、湖南大学法学院暨法治湖南研究院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专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等职;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等科研项目十余项, 出版著作和编写教材近20部,在《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期刊上发表文章30余篇。

内容简介:

单一制内部存在形式的单一正犯体系和功能的单一正犯体系两种具体类型,二者虽均属单一制,但在定罪阶段是否要对犯罪参与人进行形式上划分的问题上存在争论。从我国《刑法》第25条的规定和处理共同犯罪的刑事司法实践来看,形式的单一正犯体系更符合我国国情。在多人共同参与犯罪的场合,为了继续维持刑法分则条文在确定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行为时的标准作用,刑法 总则对其进行了修正,这种修正不仅符合了著名的“犯罪参与二重性理论”、维持了刑法分则条文内涵 的确定性和立法模式的稳定性,也使得兼顾刑法总则与分则不同意蕴的“二元的形式单一正犯体系”概念的提出具有合理性,这是对犯罪参与体系问题进行二元论研究的一种新思路。

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加!



                        主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

                            承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