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黄雯发布时间:2018-07-02浏览次数:737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图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号)(见附件1),学校拟于近期在全校师生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活动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教职工,特别是获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以及关注学生资助工作的教职工。

三、活动内容

(一)征文比赛

“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讲述自己或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二)视频大赛

“用奋斗书写青春”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学习、工作中的瞬间,或是制作歌曲,编排短剧、相声、小品等文艺形式,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三)音频大赛

“强国一代·青春梦”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可采用朗读、朗诵、解说、演播等形式,作品风格不限,要求用普通话录制音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四)宣传画大赛

“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注: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学校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四、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910

(二)作品提交:

请各单位精心组织,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于9月10日(周五)前推选出本单位优秀作品(各类型优秀作品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并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3)及参赛作品电子版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zizhuzhongxin2015@163.com

参赛作品文件命名规则如下:参赛大类名称-学校-学号-姓名-职务-作品名称(教职工)、参赛大类名称-学校-学号-姓名-专业-作品名称(学生)

五、活动评选及奖励

(一)学校组织评选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议,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入围优秀作品将会通过各类媒介予以公开展示,广泛宣传。

(二)本次系列活动按照参赛类型,设优秀征文奖(5名)、优秀视频奖(5名)、优秀音频奖(5名)、优秀宣传画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将向组织动员得力、提交作品数量多、质量高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注:获奖作品将作为我校参赛作品,推荐至全国活动组委会,参与本次活动的最终评选。最终获奖者将获得由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至2000元)。

联系人:邓宏军 

联系电话:027-88386790 88386550

  

附件1_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_参赛作品具体要求.pdf

附件3_参赛报名表.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