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雯发布时间:2018-01-10浏览次数:618

各学院(中心)、全体研究生:

 2018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加强寒假期间的研究生管理和安全教育,现将寒假期间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2018年寒假放假时间:2018年1月27日至3月2日。

二、有关工作安排

1. 高度重视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学院(中心)要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在放假前对研究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知识教育,教育研究生切实注意饮食安全、宿舍安全和出行安全等,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事故等各个环节,自觉抵制迷信、邪教、传销等活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各学院要重视安全教育,做好寒假学生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附件1、附件2)。

2. 春节期间学校将于2018年2月13日(腊月廿八)组织春节留校学生团拜慰问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校研究生关注党委研工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3. 认真做好留校研究生登记工作,坚持事件报告制度。学院(中心)要对寒假留校研究生进行登记以掌握动态,学院值班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4. 全体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寒假放假的时间规定,2018年3月3日开学,3月5日正式上课,所有在读研究生必须按时返校并到所在学院(中心)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各学院(中心)研究生辅导员要深入研究生宿舍了解学生寒假期间思想动态,与因故未按时返校的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切实掌握研究生动向,切实做好新学期注册工作。

5.各学院(中心)请于1月22日前将《高等学校学生寒假安全责任书》(附件2)签名盖章纸质版、《研究生节假日留校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报党委研工部备案。

3月5日上午10点前将《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研工部。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月10日

  

附件1: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及工作回执.doc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寒假安全责任书.docx

附件3:研究生寒假留校登记表.xls

附件4: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