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级研究生助学金的公告

发布者:曹运波发布时间:2016-11-03浏览次数:737

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4〕12号)精神,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委托培养、自筹培养、档案未到校的研究生不予发放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按照每年十个月逐月发放,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4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

201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开展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电子学籍注册专项工作。现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从1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2016级新生予以发放研究生助学金,并同时补发其9月份、10月份助学金。

休学研究生其助学金暂停发放,待其复学后再行发放。

研究生助学金于每个月上旬发放至研究生现就读阶段入学时统一发放的中国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如有中行卡遗失、关闭的情况,请自行到中原楼一楼报账大厅的自助机上登记个人有效中行卡信息(开户行所在地须为武汉市)。未尽事宜,请与中国银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支行(中原楼一楼)联系咨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