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子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同志的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9月20日中午,刑事司法学院于文治楼二楼会议室举行了2016级研究生新生党员大会。院党委书记李宏、研究生辅导员刘宇、研究生教学秘书吕兰及2016级全体研究生党员参加了本次大会。会议由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童德华主持。
会议伊始,李宏对新生党员的到来表示祝贺与欢迎,并代表学院党委,从五个方面对同学们提出了做合格党员的要求和期望。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李宏指出,党员同学要不断加深对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理解和实践,结合在校生活身体力行。新学期伊始,要严格组织生活,牢记每月的第一个周四为“支部主题党日”,并自觉、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履行好党员义务。二是严守校规校纪。党员同学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实践、规范言行,在遵守校规校纪、践行校园文明规范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培养“工匠精神”。三年光阴荏苒,弹指一挥间。因此,要珍惜时光,刻苦钻研,学有所获、学有所得,争优出彩。一方面,在专业学习中能耐得住寂寞,打磨强大的内心;另一方面,要志存高远,追逐理想,矢志不渝。四是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要注重培养与导师的沟通能力,同时在班级中应与同学们友好相处、互帮互助,多看他人的优点,取长补短。五是劳逸结合。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精神,李宏鼓励同学们“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图书馆、走上操场”,在刻苦学习的同时不忘强身健体,内外兼修。
随后,童德华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同学应扮演好的三个角色。一是做合格的党员。党员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童德华强调,作为法科学子的党员同志尤其要提高自身政治素养,谨言慎行。二是做合格的研究生。一方面,要明确读研的目的,合理规划自己的研究生生涯;另一方面,要维护学院荣誉,努力为学院增光添彩。为此,童德华特别强调了有关校规校纪和学风的要求。三是做合格公民。童德华希望同学们在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素质,在人际交往中与人为善;同时要增强规矩意识,提高道德素养,改掉学习生活中的坏习惯,做既有知识又有文化的合格公民。
此次大会充分传达了对新生党员的要求,极大增强了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为同学们的在校生活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