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博•高校(经管)博士学术论坛”是北京市教委支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主办,研究生工作部承办,并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各博士培养基层单位、博士生会协办的博士学术论坛。本论坛旨在为高校经管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搭建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通过专家主题报告、科研成果分享、名师专业点评、热点话题探讨等方式,提升科研水平,开拓学术视野,展现国内博士学子探索未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论坛将与我校的人才引进工作相结合,为用人部门与优秀人才搭建一个沟通与相互了解的平台,吸引优秀人才来我校就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工作部诚挚邀请各高校博士研究生及各科研单位博士后踊跃参加“第七届哈博•高校(经管)博士学术论坛”。届时,欢迎各高校教师和研究生管理工作者莅临指导。
一、论坛基本信息
论坛名称:第七届哈博•高校(经管)博士学术论坛
时间:2016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承办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举办形式:本论坛将在征集国内博士研究生、博士留学生、博士后学术论文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论文,以主论坛宣讲、分论坛研讨、人才引进哈博论坛专场招聘三大板块开展活动。
主论坛将聘请知名专家、学者进行学术讲座;分论坛按照学科进行组织,主要包括本领域专家报告、优秀成果宣读、专家学者点评指导、现场讨论等环节;召开论坛闭幕式暨人才引进哈博论坛专场招聘会,届时将进行优秀论文颁奖,学校人才引进政策解读,各用人部门现场招聘。
二、征稿范围、投稿方式及截止时间
1.征稿范围:
本届论坛计划设置12个分论坛,分别为:区域经济分论坛、企业管理分论坛、产业经济分论坛、国际经济分论坛、国民经济分论坛、会计学分论坛、劳动经济分论坛、财政税务分论坛、金融学分论坛、统计与数量经济分论坛、信息与安工分论坛、法律经济分论坛。投稿人可根据当前经济学、管理学领域热点问题的相关研究选定投稿方向,拟定论文题目。投稿方向可参考但不限于下表:
分论坛名称 | 投稿选题方向 |
1.区域经济 | 京津冀协同发展 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建设 新型城镇化与城市经济、旅游经济 |
2.企业管理 | 国有企业制度创新 组织战略与组织理论 网络营销 |
3.产业经济 | 产业组织行为理论 产业结构升级相关问题研究 产业经济学前沿 |
4.国际经济 | 全球自由贸易协定研究 中国对外贸易转型与升级 中国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 |
5.国民经济 | 收入分配相关问题研究 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与宏观调控 开放宏观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 |
6.会计学 | 会计前沿理论及发展研究 企业财务与国际会计 |
7.劳动经济 | 劳动力市场与就业问题研究 新型城镇化与社会保障研究 人口经济学 人力资源前沿问题探讨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社会工作热点 |
8.财政税务 | 财政分权问题 地方债务问题 财政与税收相关问题研究 |
9.金融学 | 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研究 金融理论与政策研究 金融资产定价 |
10.统计与数量经济 | 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方法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数理统计研究 数据挖掘与大数据分析 |
11.信息与安工 | 数据挖掘与经济数据智能分析 安全心理及行为学 安全学原理研究 |
12.法律经济 | 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具体法律制度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
2.投稿方式
本论坛征稿采用博士研究生、博士留学生、博士后自主投稿方式,每人限投一篇论文,请将论文电子版及论坛回执(附件1)发至hubforum2016@163.com。
电子邮件的标题请采用“院校—投稿分论坛(见征稿范围)”的格式;同时,论文电子版文档名称请采用“论文题目—院校/单位—姓名(博士/博士后)”的格式。论坛回执名称请采用“姓名—分论坛—学校”的格式。
3.征稿截止时间
2016年9月19日上午8:00
三、论文要求
1.文稿的体例格式详见征文格式要求说明(附件2),请各位投稿人严格按照所列的格式整理文稿,否则不予参评。
2.文稿篇幅以8000-12000字左右为宜。
3.文稿的首页(单独页),需注明作者所属专业方向与研究领域、作者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包含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4.所投稿件如果已发表需在1年以内(2015年10月30日之后),并请在文稿首页中明确注明发表时间及刊物等。
5.其他页不要出现个人信息与发表信息。
四、奖励办法
1.将从宣讲论文中评选出15篇左右的优秀学术论文,并给予丰厚奖励。
2.对于本次论坛评选出的优秀且未发表的论文,我部将向CSSCI期刊《经济与管理研究》推荐发表。
3.将与学校人才引进相结合,选拔优秀博士、博士后到我校就业。
五、其他说明
1.邀请函
我校将直接向其他院校、科研单位推荐的优秀论文作者发送论坛邀请函;对于自主申报的论文,经过查重(重复率小于15%)、评审程序确认后,我校将向论文作者发送论坛邀请函。
2.费用报销
受邀参加本论坛的教师和博士研究生、博士留学生、博士后的费用由我校承担,具体包括论坛举办期间的食宿费用以及往返于论坛参与者所在单位与北京之间的火车票或机票。本届论坛不收取会务费用,论坛举办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
欢迎广大博士、硕士研究生前来旁听,旁听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010-8395175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7月4日
欢迎关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cueb.edu.cn/)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接受论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