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综合表彰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15浏览次数:595

各学院(中心)、各研究生组织: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研究生院、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研究生会研究,报学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批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综合表彰大会拟于2016年6月16日8:30在本校南湖校区文泉楼报告厅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六大精神,按照省学联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坚持“抓基层、求创新、推精品、重服务”的工作宗旨,团结和带领全校广大青年学生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人文社科类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认真总结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我校研究生组织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面分析我校研究生组织在服务学校党政中心工作中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今后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方向,选举产生第三十二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表彰先进研究生团体和个人。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学校领导讲话;

   2.听取省学联领导讲话;

   3.表彰先进研究生集体和个人;

   4.听取和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十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章程(修订案)》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订案)》;

   7.选举产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四、大会代表

   1.本次大会代表总人数210名,其中研究生代表180名;特邀代表15名,为省学联领导、兄弟高校研究生会代表;列席代表15名,一般为各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

   2.研究生代表名额根据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学院(中心)(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请各学院(中心)按照民主程序认真做好代表的选拔、推荐工作(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研究生代表选拔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选拔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所有研究生代表必须通过个人自荐或十人联名推荐并填写报名表,不得由学院(中心)或班级指定代表;

   2.各学院(中心)确保每个班级有一名研究生代表,鼓励普通研究生报名,不得出现“被代表”的现象;

   3.研究生代表必须对所在选区(即所在班级)负责,有为同学们服务的热情,多提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竞选过程中,代表候选人要本着务实的原则,说明自己如何行使代表职责,列举自己的职务履行构想;

   5.学院(中心)代表选举中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报校研究生会,依照处理意见合理解决。

   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广大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校研究生院、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研究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学院(中心)、各研究生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团结和带领全校研究生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创建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饱满的热情、优异的成绩迎接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

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xls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