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3浏览次数:51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鼓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与实践,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8号),决定开展2016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入库填报工作

 1、填报对象:全体在校研究生(含定向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

 2、填报程序:研究生个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师生端)”,

进入“成果库”模块按成果类别分别填报个人成果填报操作方法详见《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师生端)简明服务手册》(附件1)。研究生个人填报时间:5月23日—29日。

 3、学院审核程序:学院指派专门负责老师对学生提交的成果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成果自动进入研究生成果库。在线审核操作方法详见《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简明服务手册》(附件2)。学院审核时间:530日—6月3

 4、研究生成果一经审核入库,长期有效,可用于研究生奖学金、毕业资格审查等研究生培养各事项的申请

 二、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申报工作

 (一)奖励对象

  全体在校研究生(含定向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

(二)奖励项目

  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完成的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译)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或创新创业项目等。

(三)评定条件及奖励标准

  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办法》(附件3)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研究生本人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成果奖励申报”模块进行在线申报,用于申报奖励的成果只能从成果库中提取,操作方法参见附件1。在线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个人申报表》,交至所在学院(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个人申报时间:6月4日—9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报的,视同放弃奖励资格。

2、学院审核、公示:学院指派专门负责老师,审核学生提交的《个人申报表》,并在系统中进行批量审核。审核完成后,从系统中导出《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成果奖励系数汇总表》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上述两个汇总表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黄雯。截止时间:6月17日。

3、学校审核、公示:学院初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领导小组批准。

4、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奖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研究生账户。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入库及奖励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大力宣传加强指导、严格审核、规范程序,保证此项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切实保证入库及奖励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