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记者 赵今 邱悦)4月25日下午2时整 ,由我校刑事司法学院承办的第二届研究生“文澜论坛”之“刑事法治与司法公正”分论坛在文治楼二楼会议室拉开帷幕。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导师詹建红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硕士生导师郭泽强副教授作为点评专家出席了本场分论坛,七位优秀论文作者及我校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由梁思雨同学主持。
首先上台发言的是来自厦门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方俊,他的论文题目为《回应型家事司法的探索与实践——以海沧法院家事法庭为考察对象》。方俊同学立足于多组数据,从选题背景与缘起 、研究素材与方法 、我国家事司法的变迁与探索、回应型家事司法的实践和羁绊共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詹建红教授指出,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方向均较为新颖,有助于对具体制度的研究,为之后的研究提供了新的途径。
第二位发言人是来自清华大学的博士研究生王一超。他就“刑事诉讼管辖的不确定危机”为题,从司法实践中管辖“不确定”、法的安定性等多个角度提出问题,辨析了相关概念,并从管辖制度价值的理性回归 、指定管辖的制度定位、对管辖制度的“确定性”矫正等方面作了精彩的论述。詹教授对本篇论文予以肯定,同时指出文中“不确定性”矫正与“确定性”矫正概念较为模糊、切入点不够准确、逻辑顺序仍需雕琢等不足,并为该论文的修改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第三位发言人是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崔志伟 , 他发言的题目是《风险理论与刑事法治的疏离与博弈—立足于抽象危险犯的考察》。崔志伟同学从刑事法治视野下风险理论之反思与检视、风险理论下抽象危险犯的应然路径这两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郭泽强副教授建议各位研究生在写论文时,可以采取学科交叉的方式,从多维角度更全面客观地看待问题。
最后发言的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硕士研究生罗世龙。他作了题为“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路在何方”的发言。罗世龙同学从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的重点内容、刑法论证走进刑法解释的必要性探析、刑法论证与刑罚解释携手并进共三个主要方面完整概括了论文的内容。郭教授对罗世龙同学的理论勇气表示肯定,并指出本篇论文需将哲学与刑法进一步结合,法律论证仍需进一步深入。
时间有限,但思想无限。本场分论坛不仅是一场学术交流的盛宴,也是鼓励同学们对学术饱含热情的重要推动力。至此,本届研究生“文澜论坛”之“刑事法治与司法公正”分论坛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