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1〕9号)相关要求,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拟对2014年立项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形式
1. 检查范围:2014年6月根据《关于批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的决定》(中南大研字〔2014〕20号)同意立项的11项课题(详见附件1)。
2. 检查形式:中期检查采取项目负责人自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负责人自查
各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开展自查,总结经验,提出下一阶段的研究思路和措施。中期检查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交以下材料:
1. 中期检查报告书(详见附件2)。报告的主要内容有:研究工作执行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开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下一阶段的研究思路和措施等。
2. 课题建设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课题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深入社会或基层调研时被调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和研究论文等。
(二)专家检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对11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逐一进行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询问、查阅材料、集中交流评议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
三、工作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20日前向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研究生院104)提交本课题的《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和课题建设支撑材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于12月21日-25日组织专家组开展检查,全部检查结果经校专家组审议通过之后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有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理并提交相关材料。
2.《中期检查报告书》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项目研究支撑材料只提供纸质材料即可。逾期未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等相关材料视为检查不合格。
3. 根据中期检查结论,将分别作以下处理:
(1)中期检查合格项目:同意继续开展该项目研究的后续工作。
(2)未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或检查不合格项目:停止拨款并在结项评审时直接作“撤销项目”处理,而且该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立项申报。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