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研究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校性研究生组织的工作效率,激发研究生干部的工作热情,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开展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综合表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公平客观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实事求是原则
(四)优中选优原则
二、表彰项目
(一)优秀研究生会
(二)学术品牌单项奖
(三)文体特色单项奖
(四)优秀研究生自办刊物单项奖
(五)生活服务单项奖
(六)优秀研究生干部
(七)优秀研究生编辑
三、考评依据
(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办法》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分细则》
(三)《“学术品牌单项奖”评分细则》
(四)《“文体特色单项奖”评分细则》
(五)《“优秀研究生自办刊物单项奖”评分细则》
(六)《“生活服务单项奖”评分细则》
(七)《“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及申报表》
(八)《“优秀研究生编辑”申报表》
四、材料要求
各学院可同时申报多个集体奖、单项奖,各项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一)格式要求:电子版材料使用word2003排版,纸质版材料采用简装A4纸黑白双面印刷;工作总结的正文部分使用宋体小四字体,1.5倍行距,0.5行段前距。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并配有相关注释,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
(二)字数要求:申报“优秀研究生会”的材料字数限10000字以内,其他各单项奖材料字数限5000字以内,申报个人奖项的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可以酌情添加附件。
五、工作流程
(一)奖项申报
1、“优秀研究生会”、各单项奖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研究生院1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研究生会秘书处邮箱znufemsc13@gmail.com。
2、“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者依据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评比标准,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所在学院或研究生组织申报。向学院申报的,由学院按照《评选办法》进行初评,在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配的表彰数额内产生初评入选名单,并于2014年5月22日前将初评入选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至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向全校性研究生组织申报的,由该研究生组织按照《评选办法》进行初评,择优申报,于2014年5月22日前向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供申报名单和材料。同一个研究生干部不得同时向学院和研究生组织申报。
3、“优秀研究生编辑”申报者依据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评比标准,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所在研究生组织申报。由该研究生组织按照进行初评,择优申报,于2014年5月22日前向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供申报名单和材料。
4、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需于5月22日8:00-17:00交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研究生院104);电子版申报材料需于5月22日17:00前发送至校秘书处邮箱znufemsc13@gmail.com。
(二)参与答辩
申报“优秀研究生会”的学院除参与材料评审外,还需参与答辩,具体方案请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办法(修订)》;申报其他各单项奖、个人奖项只需提交申报材料,不需参与答辩。
(三)奖项颁发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研究生会将综合各院研究生会提交的申报材料、月度考评资料和答辩表现,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据相关评比规定,评选出最终获奖人选并授奖。
各学院研究生会务必实事求是编写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查证若含虚假成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公示及表彰
综合表彰评选结果将在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后,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在全校范围内对获奖组织及个人进行表彰。
七、附则
1.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所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