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研究生“三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运波发布时间:2012-01-13浏览次数:514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中南大研字〔201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125号)以及“关于上报2012年研究生三助岗位需求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开展研究生“三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助”工作岗位设置

2012年全校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指标按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15%的比例确定(定向在职、委托培养除外),全校共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922个,其中学校资助中心设立研究生勤工助学岗249个,学院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673个。(见附件一)

二、“三助”工作的实施

(一)岗位申请

个人申请:有“三助”岗位申请意愿者,可访问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了解学校“三助”岗位设置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于2012216日—220日前直接向设岗学院提出申请。申报“三助”岗位的研究生请与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毕业年级研究生原则上不再进行岗位申请。

学院审批:各学院于221日—24日审批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225日前将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三)发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葛明。各单位应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

(二)岗位培训

设岗学院应安排专门时间对受聘研究生进行统一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等;不参加培训者,不予安排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

(三)岗位管理

研究生“三助”的管理原则上由设岗单位负责。研究生兼任“三助”情况是其学年总结和毕业鉴定的重要内容,参加“三助”的研究生应于每学期末向设岗单位提交书面总结,各设岗单位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对本单位 “三助”研究生的工作予以考核和鉴定。研究生“三助”考核结果,由考核单位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四)劳酬发放

“三助”岗位津贴根据岗位与工作任务确定,一般为每岗每月300元,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制表,各设岗单位逐月填报。每学期按5个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三、几点要求

(一)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不仅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而且对于资助研究生特别是经济困难研究生,促进其健康成长成才有着重大意义。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研究生“三助”工作,使之真正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形式。

(二)各单位应将研究生“三助”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管理,认真执行研究生“三助”申请、聘用、考核和劳酬发放等程序。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