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四届研究生“文澜杯”辩论赛圆满落幕

发布者:研思政办发布时间:2017-12-08浏览次数:15

    (通讯员 王亚鸽 李晓梅)唇枪舌剑,巅峰对决。我校第四届研究生“文澜杯”辩论赛决赛暨颁奖典礼于127日晚630分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二)成功举行。马克思主义学院李世黎副院长、何西瑞老师,哲学院张莉敏老师、周志荣老师,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吴凡副部长、白玉老师,出席本次比赛并担任评委和颁奖嘉宾。

   

首先进行的是哲学院代表队和法学院代表队之间的季军争夺战,双方就 “是否应该要求名人成为道德榜样”这一主题展开辩论。反方法学院代表队认为要求名人成为道德榜样是一种社会苛责和“绑架”,名人并非圣人,不能以圣人的标准要求他们。而正方哲学院代表队则认为“名人应该成为道德榜样”和“要求名人成为道德榜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混淆,名人成为道德榜样将发挥良好的社会影响。辩论双方引经据典,字字珠玑,现场气氛迅速升温。


           




随后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和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代表队打响了冠军争夺战,辩论双方围绕“道义和利益哪个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更大”展开辩论。正方新闻学院代表队认为道义是人际关系的准则,道义调整利益,长久的人际关系是由道义而非利益得以维持。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持反方立场认为利益才是当今大部分人际关系建立的纽带,道义对人际关系的影响随着利益的变化而变化,利益是道义最终的决定者。双方辩手你来我往,侃侃而谈,场下观众激情澎湃,掌声连连。



评委老师们在赛后对双方辩手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提问并对赛事作出了精彩点评。他们对本场决赛中辩手们的表现给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指出了双方辩手的不足与可取之处,并就辩题阐述了深刻见解。此外,观众提问环节也让在场同学参与感剧增,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辩论兴趣与热情。


经过激烈角逐,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代表队夺得桂冠,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代表队荣获亚军,法学院代表队囊获季军,哲学院获优秀组织奖,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均获道德风尚奖。在个人奖方面,来自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滕诗颖同学荣获决赛“最佳辩手”称号,法学院的何梦竹同学同时荣获决赛和半决赛“最佳辩手”称号,哲学院胡新凤同学荣获半决赛“最佳辩手”称号,会计学院的李芳芳同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梁航同学、外国语学院的伍岳同学、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的徐恒同学荣获复赛“最佳辩手”称号。

          

  

  

  

       

   

赛事结束后,评委们为获奖团队颁奖并合影留念。至此,第四届研究生“文澜杯”辩论赛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