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几点说明

发布者:曹运波发布时间:2011-07-18浏览次数:522

经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多次讨论,大家共同关注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和评定通知已经于716日下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因正值假期,可能尚未传达给各位同学,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在8月底进行,在校生9月初进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历经反复学习、调研、讨论的过程。教育部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文件颁发后,又于近期出台关于收费制度的七部委文件。学校在接到教育部通知后最短时间内,本着对研究生负责的态度,重新修订了几个相关文件。从奖学金评定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比例等多方面进行调整,最大限度维护研究生利益,在武汉高校中是对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最好的高校之一。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学校加大研究生资助力度,统筹设立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类型的资助形式。其中,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免交学费和生活补贴构成,凡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即免收全额学费,并享受8000/年的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免收当年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减免当年二分之一学费。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当年国家计划招生数为依据,按一等奖65%、二等奖35%核定(计划内包括定向生与非定向生)。同时,学校将统筹各类资金,建立起种类齐全完备的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机制、研究生助学金的助学机制和研究生创新基金的选拔机制,真正发挥各类奖助学金的激励引导功能,在研究生中形成乐学奋进的良好氛围。

如对学业奖学金评定有任何疑问,暑假期间各位同学接发送电子邮箱至研究生院部长(院长)信箱或通过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意见。谢谢!

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1年7月18